提摩太后书 II TImothy 1 : 8 – 9
你 不 要 以 给 我 们 的 主 作 见 证 为 耻 , 也 不 要 以 我 这 为 主 被 囚 的 为 耻 ; 总 要 按 神 的 能 力 , 与 我 为 福 音 同 受 苦 难 。
9 神 救 了 我 们 , 以 圣 召 召 我 们 , 不 是 按 我 们 的 行 为 , 乃 是 按 他 的 旨 意 和 恩 典 ; 这 恩 典 是 万 古 之 先 ,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赐 给 我 们 的.
So do not be ashamed to testify about our Lord, or ashamed of me his prisoner. But join with me in suffering for the gospel, by the power of God, who has saved us and called us to a holy life–not because of anything we have done but because of his own purpose and grace. This grace was given us in Christ Jesus before the beginning of time.